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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标准
安全帽标准指安全帽生产规格要求、技术要求、标记要求及检验规则。一般指 国家标准GB2811-2007。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适用于工业上通常使用的安全帽,而所补充的其他特殊性能,则仅适用于相应的特殊场所。
改性聚丙烯塑料安全帽:主要用于冶金、 建筑、森林、电力 、矿山、 井上、 交通运输等作业的工种。胶布矿工安全帽:主要用于煤矿 、井下、 隧道、 涵洞等场所的作业。佩带时,不设下颚系带。塑料矿工安全帽:产品性能除耐高温大于胶质矿工帽外,其他性能与胶质矿工帽基本相同。防寒安全帽:适用于我国寒冷地区冬季野外和露天场所的作业,如矿山开采、 地质钻探、 林业采伐、 建筑施工和港口装卸搬运等作业。
安全帽作为一种个人*防护用品,能有效地防止和减轻工人在生产作业中遭受坠落物体和自坠落时对人体*的伤害,它广泛地适用于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电力、交通等行业。实践证明,选购佩戴性能优良的安全帽,能够真正起到对人体*的防护作用。
目前,市场上仍有大量价格低廉的劣质安全帽,它们大部分是用回收的废塑料加工生产,质量差,根本起不到对人体*的防护作用,对广大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大的威胁。因此,掌握、了解安全帽的材质、结构、特点以及正确选购、使用是很有必要的。
1. 使用之前应检查安全帽的外观是否有裂纹、碰伤痕及、凸凹不平、磨损,帽衬是否完整,帽衬的结构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安全帽上如存在影响其性能的明显缺陷就及时报废,以免影响防护作用。
2. 使用者不能随意在安全帽伤拆卸或添加附件,以免影响其原有的防护性能。
3. 使用者不能随意调节帽衬的尺寸,这会直接影响安全帽的防护性能,落物冲击一旦发生,安全帽会因佩戴不牢脱出或因冲击后触**直接伤害佩戴者。
4. 佩戴者在使用时一定要将安全帽戴正、戴牢,不能晃动,要系紧下颚带,调节好后箍以防安全帽脱落。
5. 不能私自在安全帽伤打孔,不要随意碰撞安全帽,不要将安全帽当板凳坐,以免影响其强度。
6. 经受过一次冲击或做过试验的安全帽应作废,不能再次使用。
7. 安全帽不能在有酸、碱或化学试剂污染的环境中存放,不能放置在高温、日晒或潮湿的场所中,以免其老化变质。
8. 应注意在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帽,植物枝条编织的安全帽有效期为2年,塑料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2年半,玻璃钢(包括维纶钢)和胶质安全帽的有效期限为3年半,过有效期的安全帽应报废。